关于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提名的公示

发布时间:2024-01-03

        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《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办法》要求,现将辽宁省科学技术厅提名我单位参与的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的基本情况进行网上公示,公示时间为2024年1月3日至1月7日。

        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的,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(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)向我办提出。单位提出异议的,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;个人提出异议的,要求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。



联系电话:024-24141990

联系人:马海玲

办公地点:沈阳市大东区万柳塘路2号


        提名项目基本情况见附件。






沈阳真空技术研究所有限公司

2024年1月3日



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提名公示.docx



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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